烟台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:关爱老人预防养老诈骗

近年来,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增大,人们对于养老保健的需求不断增强,养老保健服务市场前景愈发广阔。同时,数量众多的老年群体也成为了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犯罪的主要对象,造成老年群体较大的财产损失。针对养老诈骗,烟台市消费者协会作如下温馨提醒。

 

一、主要诈骗类型:

 

1、“养老服务”式画饼诈骗。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基地、旅游考察等项目为名,诱骗老年群体至所谓的养老基地、福利院进行参观、游玩,迎合老年人需求,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,后以预售床位等名义诱导老年人进行“投资”,实则开展非法集资活动,等消费者意识到被骗已晚,不法分子早已失联。

 

2、“以房养老”式理财诈骗。不法分子以“以房养老”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,将抵押所得资金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,实则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。

 

3、“养老帮扶”式洗脑诈骗。不法分子以空巢老人为目标,在老年人面前装儿扮孙,以心理关爱、志愿陪护、送温暖活动等方式获得老人信任后,以帮扶政策等名义实施诈骗。

 

4、“养老产品”式销售诈骗。一些企业或诈骗团伙组成的空壳公司以消费返利、免费体验、赠送礼品、会议营销、养生讲座、专家义诊等方式骗取老年群体的信任,以商品回购、寄存代售等方式,诱导老年群体购买价格虚高或假冒伪劣的保健类产品,实施非法集资。

 

5、“养老保险”式代办诈骗。不法分子冒充银行、保险机构工作人员,以帮助未参保人员代办“养老保险”或者代办“提前退休”为由,收取老年人“材料费”“保险金”等,从而实施诈骗。

 

二、“套路”基本特点

 

1、“免费为陷”。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老年群体爱凑热闹、贪小便宜、盲目从众的心理,通过赠送礼品、提供免费服务,吸引老年人参加所谓的“养生健康讲座”。

 

2、“关爱为幌”。利用有的老年人缺乏家人的陪伴,不法分子采用暖心策略,通过与老年人拉家常、套近乎等方式进行“嘘寒问暖”,态度“亲切贴心”,轻易便能获得老年人的信任。

 

3、“画饼为虚”。不法分子编造“高额回报”“保本高息”的投资项目的产品,通过洗脑式的宣传推销,一步一步降低老年群体心理防线,将其拉入陷阱。(刘晓霞)

 

 

 

 

 

2024年4月19日 14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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